各系团总支、教工团总支: 为认真总结2014年度学校共青团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工作、努力学习、不断进取,根据《关于在全校范围内推荐评选2014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女院团字[2015]7号)文件精神,经各团总支(教工团总支)积极推荐,校团委认真考察、评选,决定授予文学与传媒系团总支等4个团总支 “2014年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授予12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一班团支部等21个团支部“2014年五四红旗团支部” 荣誉称号,授予会计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等13个志愿服务团队“2014年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吉他协会等7个协会(社团)“2014年优秀社团”荣誉称号。授予刘力恺等4名老师优秀团总支书记荣誉称号,授予彭雅丽等376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刘志能等128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夏星等10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李颖等10名老师“十佳青年”荣誉称号,授予伍秋林等3名老师“优秀社团指导老师荣誉称号,”授予高曼玉等20名同学“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于爱佳”等80名同学“优秀会员”荣誉称号,授予黄婉棠等10名同学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李培等252名同学“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进取,在工作和学习中取得新的成绩。望各级团学联组织及广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探索,努力工作,共同开创我校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附件1:湖南女子学院2014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共青团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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