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认真领会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青年学生,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十三五”规划、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按照学校党委及团省委的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建功“十三五”·携手共筑中国梦
二、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以引领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十三五”建设为重点,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坚持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志愿服务、专业学习、就业创业的有机结合,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通过组建重点团队和实施专项计划,组织全校团员青年广泛开展实践服务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探索总结实践育人新机制。
三、活动时间
2016年7月至8月
四、活动内容
1.理论普及宣讲团。结合学校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开展,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厂矿企业,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讲活动。
2.国情社情观察团。深入城镇、乡村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等,切身感受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面貌、新成就,深入观察和领会“十三五”规划、“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理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科技支农帮扶团。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围绕三农问题,走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为载体,发挥学生智力优势,积极开展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活动,为地方解决实际困难,提升服务基层的意识与能力。
4.关注民生服务团。发扬雷锋精神,关注民生发展,结合老龄化与二孩政策、社会救助机制、居民居家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热点,到农村基层、县域城镇广泛开展学生志愿公益活动,传播社会正能量。
5.教育关爱服务团。到中西部地区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贫困县(乡),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开展教师培训,帮助当地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教学质量。同时,以关爱留守儿童为重点,组织大学生团队开展课业辅导、素质拓展、亲情陪伴等活动。
6.文化艺术服务团。以弘扬时代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为目标,以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精心编排基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贴近基层生活实际的文艺节目,到乡镇农村开展巡回演出。
7.美丽中国实践团。到农村基层、县域城镇和城市社区,围绕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垃圾处理、气候异常、资源开发、自然灾害预防等,开展科普知识宣讲、社会调查研究、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
五、组织方式
(一)团队立项(分为重点团队和一般团队两种)
重点团队
1.校团委今年将组建6个“三下乡”社会实践重点团队(校级综合服务团队2个,系级项目团队4个),并择优向团省委推荐3个省级重点团队。
2.原则上以系为单位组队,成员来自多个系的团队,由一个系牵头负责,要求必须有专业老师带队。
3.各系需在6月15日前向校团委上报项目申报书,立项重点团队将获得3000元的资金支持。具有实践地接洽函的申报团队将优先考虑。
一般团队
1.一般团队数量不限,学生可以多种形式组建团队,班级、宿舍均可组团,鼓励跨系、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尤其鼓励学生以团支部、学生骨干、社团协会等组建特色团队,如“支部书记团”“党员团”“协会团”等。各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团队需有指导教师,活动期间需有指导教师随行。
2.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上报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以及相关影像资料。所有团队统一参加学校的评优活动。
3.校团委对自主申报项目统一进行立项评审。具有实践地接洽函的申报团队将优先考虑。
(二)自行参与。全体在校学生都要参加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没有随学校立项团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要结合本系专业特点,按照就地原则,下到农村、街道、厂矿、企业等单位或部门开展社会实践或社会调研,并撰写调查报告。
六、日程安排
(一)项目立项
1.系部初审。各系团总支对申报团队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团队的申报材料用纸制文件袋装好,于6月17日前交校团委41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7890509@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包括各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中各申报团队须按优先推荐顺序进行排名。
2.学校复审。6月19日前,校团委进行复审,并对复审通过团队进行公示。复审通过团队在公示一周内上交实践地接收单位的确认回函(附件5),规定时间内未上交接收回函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格。
3.评审立项。6月26日前,校团委对复审通过团队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团队。
4.项目变更。凡更改团队实践地点或团队名称,须书面报告校团委,提交新的实践地点及接收单位联系方式。
(二)教育培训(6月29)
评审立项后,校团委将组织所有队长进行培训,强调社会实践的注意事项。请队长携所有队员签写好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附件3)参加培训,并统一上交校团委。同时,各系团总支组织所有团队成员进行暑期社会实践安全、纪律、相关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活动。
(三)出征仪式(拟定7月8日):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
(四)活动开展(7月—8月)
1.所有团队活动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暑假期间,按照实践计划完成实践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7天(不含往返时间)。
2.在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各团队要注重成果积累;队员须撰写实践日记,记录实践过程和心得体会。
3.实践团队要落实“每日一报”制度,即每天向所在系的安全联络员汇报安全情况,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与系安全联络员取得联系。
4.实践团队要重视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将社会实践中的所见所闻、所想所为进行展示、分享,全方位宣传社会实践成果。特别要注重当地媒体的宣传报道,提升在当地的影响力。每个团队的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请及时报送至校团委宣传部,团委宣传部将对实践中的优秀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五)总结上交(7月—8月)
各实践团队应于实践结束后15天内将相关总结材料电子版(大小不超过3M)打包发送至7890509@qq.co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团队+总结材料”。其中,每个团队的所有文字材料须整理在一个WORD或PDF文档之内,正文基本字号为“宋体小四”,行距为单倍行距。
1.上交材料
(1)团队总结表及总结报告各一份(详见附件7,总结报告不超过3000字);
(2)接收单位评语(附件6);
(3)所有队员的“社会实践个人登记表”(附件8);
(4)队员优秀实践日记(4—6篇);
(5)有代表性的、体现实践活动的实际内容的照片4-8张,分辨率在1280×960左右,存为JPEG格式。
(6)媒体宣传材料。主要包括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名称及访问链接;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链接列表,各媒体报道须注明新闻标题、媒体名称、报道日期、版次或栏目等;
(7)其它有代表性的实践课题成果,如实践中完成的社会观察报告、调研报告、论文等。
2.选交材料
(1)团队获赠锦旗或当地领导或者知名人士对实践活动的题词;
(2)团队捐赠书籍、衣物、医疗用品、现金等的证明;
(3)团队自行拍摄编辑的视频短片、实践基地协议书;
(4)其它有代表性的实践成果。
(六)成果汇报(9月—10月)
鼓励各实践团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图片及视频展播等形式的成果展示及交流活动。其中,各系至少举办一场“社会实践成果汇报会”,让更多同学切实了解社会状况,共同感受社会实践活动,从而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
(七)评优表彰(9月—10月)
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设“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实践团队”“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成果奖”(包括日记、图片、视频、调查报告等),并从中推荐优秀者参加湖南省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2.加强教育,确保安全。各系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制定安全预案,指定安全联络员,签订《个人安全责任书》等,以保证活动顺利实施。
3.深化效果,提升效益。各系要坚持“增长才干、服务社会”的原则,在工作中既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化技能,深化社会实践的育人效果,又注重引导学生服务社会,为实践地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实践活动效益。
4.大力宣传,树立形象。各系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充分挖掘先进典型,认真做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树立湖南女子学院良好形象。
联系人:周思,联系电话:0731—-82825005 手机:13548626661
附件:
1、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
2、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汇总表
3、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4、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联系专用证明
5、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实践地接收证明
6、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7、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
8、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登记表
共青团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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