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青团湖南女子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暨湖南女子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日期:2017-10-12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34

各系团总支:

经校党委批准、报团省委同意,共青团湖南女子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暨湖南女子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定于2017年6月25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历届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认真总结我校第一次双代会以来的团学工作,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理清思路,创新机制,研究确定今后几年我校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会和学生会,努力开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二、大会主要议程

本次大会采取预备会和正式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会期一天,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并审议学校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通过大会决议;
(三)选举产生湖南女子学院第二届团委会和学生会。

团代会代表和学代会代表的条件

(一)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学习目的明确,刻苦认真,成绩优良,工作积极,遵纪守法,群众基础好,坚持原则,有议事能力,能正确反映青年团员、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受到所在系党团组织的认可和多数团员学生的拥护和信任。

(三)团代会代表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团员和承担团的工作的党员;学代会代表必须是具有我校学籍的本、专科全日制学生。

(四)受留团察看处分且尚未撤消处分的团员,不得选为团代会代表;受留校察看处分且尚未撤消处分的学生不得当选为学代会代表。
    四、团委委员候选人和学生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学习刻苦,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工作及学习成绩较好。
    (三)工作积极,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五)受留团察看处分且尚未撤消处分的团员不得当选为团委委员候选人;受留校察看处分且尚未撤消处分的学生不得当选为学生会委员候选人。

五、团代会代表、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和名额分配

(一)本次团代会代表的产生,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由班团支部和系团总支民主推荐,充分酝酿,征得所在系党总支同意确定。各系团代会代表总的推选比例为本系团员的2%,凡在我校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干部、教职工团员以及正式注册的在籍的本、专科学生团员、学生党员均可推选。所推选的代表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团干部代表不少于25%,校系各类先进典型代表不少于10%,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5%。

(二)本次学代会代表的产生,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由班委会和系团总支、学生会民主推荐,充分酝酿,征得所在系党总支同意确定。各系学代会代表总的推选比例为本系学生的2%,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在籍的本、专科学生均可推选。所推选的代表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学生会干部代表不少于25%,校系各类先进典型代表不少于10%,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5%。

即将要离开干部岗位的校级团委会、学生会干部和即将产生的团委会、学生会干部候选人成为本次双代会的当然代表,不占各系代表比例。本次双代会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代表总数控制在500人以内。

根据大会需要,本次会议代表含正式代表(团员代表、学生代表、校团委全体成员、各系团总支书记)、列席代表(学生处科室负责人、各系学工办主任、全体辅导员,离退团学干部代表、学社联干部代表)、嘉宾代表(全体校领导、党办、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处领导、系党总支书及副书记)。

六、团委会委员和学生会委员的构成、产生原则

(一)根据我校情况,我校第二届团委会拟由26人组成,由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相关规定,委员会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20%以上,委员候选人定为31人。委员会拟设书记一名,副书记四名(其中专职副书记1人,教师兼职副书记1人,学生兼职副书记2人)。书记、副书记由本次团代会等额选举产生。

我校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拟由56人组成,由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会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20%以上,委员候选人定为66人。

七、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大会资料领取时间:6月23日(周五)下午14:30,地点:校团委办公室。

2、大会日程安排如下:6月24(周六)晚19:30召开预备会议及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6月25日(周日)上午9:00召开正式会议。请各与会代表带好资料按时参会。

3、为保证本次大会顺利召开,请各单位不要在会议期间安排代表参加与本次双代会无关的活动。
    4、请各代表团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提前通知每一名与会代表,所有参会代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不得请假。     

5、请各代表团通知与会代表着正装,佩戴团徽及代表证,提前20分钟签到,并按指定区域就坐。

6、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相应的组团培训工作,要求全体代表能熟练演唱《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歌唱祖国》等歌曲。

7、会议期间请关闭通讯工具,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8、本次双代会
是我校团学工作的一件大事,各代表团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扎实地做好相关工作,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正确行使权利,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确保本次双代会取得圆满成功。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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