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2017年,我院各级团组织在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历届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围绕我院党政中心工作,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切实履行了团的各项职能,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引导团员青年弘扬五四精神,担当使命,成长成才,激励全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总支:4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20-25个 3.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10个 4.优秀社团:5个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团总支书记:4人 2.优秀共青团员:团员总数的5% 3.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团干总数的20% 4.优秀共青团员标兵:10人 5.十佳青年(教师):10人 6.优秀社团指导老师:5人 7.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干部的15% 8.优秀会员:70人左右 9.志愿服务标兵:10人 10.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注册志愿者总数的5% 二、评选条件和方法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坚持民主选举、按期换届,制度健全、执行良好,作风过硬,团组织有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整体战斗力强。 2.围绕服务学院党政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长发展需求开展团的活动。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即总支班子好、团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青年反映好),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团员青年的突击队、生力军作用,受到党政领导和青年学生一致好评。 3.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活动成效明显;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觉悟。 4.团的各项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团总支及团支部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成绩显著,团组织具有活力,基层工作比较活跃,工作有依托,活动有阵地,在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成效明显。 5.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工作规范有序,团费收缴不到位、不及时的团总支不参加评选。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团支委职责分明,业务熟练;全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详尽、完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学习任务;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记录; 4.在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中,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团内活动多,具有新意; 5.抓优良院风、班风、学风及文明寝室建设,措施得力,有实效; 6.支部能按时交纳团费,能全面掌握团员的情况,解决同学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7.“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系按本系参评班级数(不包括毕业班)10%的比例推荐报院团委审批。 (三)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团队组织健全,工作认真负责。队伍组织纪律性强,服务项目明确。有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和固定的活动基地; 2.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响应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号召,积极负责地做好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3.志愿者服务活动日常化,每年至少组织或参加大型志愿服务活动10次以上,队员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20小时以上。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有效果; 4.认真配合学院青年志愿者工作,积极为志愿者或志愿者组织的志愿行动提供各种物质、人员、政策上的支持,为其顺利完成志愿服务作出了贡献; 5.凡为学院大型活动、重要工作或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出性服务,成绩显著,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组织优先考虑; 6.此次将评选出10个 “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含系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公益性社团及班级服务团队)。 (四)优秀社团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学院党团组织关于社团活动的有关规定,社团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有明确的章程,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 3.社团有特色,定期开展活动,能够调动广大会员积极性,使广大会员受益; 4.社团发展建设取得优异成绩,在服务同学、活跃院园方面表现突出,在院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 5.社团在学院有关部门注册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 (五)优秀团总支书记 1. 所在团总支荣获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 2. 担任团总支书记职务满一年。 (六)优秀共青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团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够起表率作用; 2.热心团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交纳团费,主动协助团支委的工作,认真完成团支委交给的任务; 4.严格遵守院纪院规及院园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顾全大局,注重个人修养。 6.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所有科目无补考、重修现象; 7.优秀团员由团支部按本班团员数5%的比例评选,报系团总支初审,最后报院团委复审。 (七)优秀共青团干部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前五项; 2.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各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所有科目无重修现象; 3.工作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能够团结广大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工作成绩突出,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6.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含支委)职务满一年; 7.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各系按本系团干部总数20%的比例评选,报院团委审批。 (八)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前五项; 2.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无补考、重修现象,是学生学习的典范; 3.在学习、团学工作、科技创新、公益行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自强不息等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综合素质较高,在学院中有广泛影响; 4.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由各系团总支依据评选条件推荐,报院团委审议评定,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十名。 (九)十佳青年(教师) 1、凡学院团委在册的2018年5月4日未满40周岁的有突出表现的青年教职工可以参评;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勤奋工作,具有坚韧不拔的创业精神,成效明显,在青年中具有一定影响; 4、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活动,在青年教师群体中表现突出,在教育教学、科研、学习、科技创新、团学工作、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 5、在院任职年满两年及以上,近两年来每年积极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连续两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行政纪律处分; 6、十佳青年由教工团总支依据评选条件推荐,报院团委,院团委组织团委常委委员及系团总支书记集体审议评定,并报学院党委审议,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十名。 (十)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1.所指导社团已经成立一年(含一年)且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2.所指导社团会员人数较多,社团活动丰富多彩; 3.在社团发展过程中指导过有影响力的社团活动。 (十一)优秀社团干部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团结同学,无违纪现象; 2.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无重修现象; 3.热心为社团工作,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全心全意为社团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对本职工作完成好,并做出一定的成绩; 4.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5.优秀社团干部由学社联按社团干部(包括各协会会长)总数15%的比例评选,报院团委审批。 (十二)优秀会员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团结同学,无补考、重修现象及违纪现象; 2.热爱社团,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责任心强,有创新意识,表现突出; 3.对社团发展有自己的见解,并能付诸行动; 4.优秀团员由学社联按各协会(社团)规模进行评选: 20人~40人规模推荐评选1人,40人以上规模推荐评选2人,报院团委审批。 (十三)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认真履行青年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立足学生自身特点,从身边小事做起,热爱班级,团结同学,维护集体利益; 2.对志愿服务活动富有热情,对志愿者组织有深刻理解,且理论知识比较丰富; 3.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劳务奉献、智力服务和应急援助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出优秀成绩; 4.积极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优良品质;积极争做好人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事迹突出,在志愿者工作中有较高威信; 5.积极主动地倡导和组织参与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宣传青年志愿者义务奉献的精神,参加志愿服务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累计参加志愿者服务不少于20小时; 6.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按各系青年志愿者人数的5%比例评选,由系团总支初审,报院团委复审。 (十四)志愿服务标兵 1.符合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前五项; 2.学习刻苦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助人为乐,无私奉献。坚持从事以学雷锋为主要内容的义务志愿服务活动时间2年以上,近1年累计志愿服务时间120小时以上; 3.志愿服务事迹较突出。长期坚持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大型活动、关爱农民工子女、扶残助残、社区服务、公益行动等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志愿服务事迹感人,成效显著,具有一定榜样示范效应和影响力。 三、申报材料 1.申报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需认真填写申报表,要求信息客观真实,表格不漏项目,文字表述准确规范,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 2.申报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学雷锋志愿服务标兵的个人须提供800字的事迹材料,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四、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本次评优属年度评优,是对我院共青团系统相关组织和个人的年度综合性评价,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申报工作。院团委将于5月4日(暂定)召开五四表彰大会,对所有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学院党委领导将出席表彰大会。 2.严格审查把关。各团总支对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的情况要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在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天。院团委将对申报先进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严格审查。 3.坚持正确导向。各团总支要加强宣传,自觉维护评选活动的权威性,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4.各团总支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以及各系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系党总支公章各一份,一并报送院团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附件: 1.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2.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 4.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社团”申报表 5.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6.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7.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8.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十佳青年(教师)”申报表 9.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申报表 10.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 11.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会员”申报表 12.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志愿服务标兵”申报表 13.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14.2017年度各系申报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评选 2017年度 共青团 先进集体 个人 通知 湖南女子学院团委 2018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24份) 附件1: 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团总支全称 基 本 情 况 团员数 青年数 团青比例 发展 团员 数 “推优” 入党数 “推优”入党占团员入党的百分比 换届时间 上年度应上缴团费数 上年度实际上缴团费数 文化教育类阵地数 科技类阵地数 体育娱乐类阵地数 现任团 总支书记 姓 名 年龄 学历 政治面貌 任职时间 电话 手机 获 奖 情 况 主 要 工 作 成 绩 所在 系部 党总支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院 团委 审核 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注:获奖情况一栏填写总支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奖项(院级以上)。 附件2: 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团支部 全称 基 本 情 况 团员数 青年数 团青比例 发展 团员数 “推优” 入党数 “推优”入党占团员入党的百分比 上年度应上缴团费数 上年度实际上缴团费数 现任团支 部书记 姓 名 年龄 政治面貌 任职时间 联系方式 获奖 情况 主要 工作 成绩 (可另附页) 所在 系部 团总支 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所在 系部 党总支 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 审核 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注:“获奖情况”一栏填写支部(及成员)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奖项(院级以上)。 附件3: 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 团队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 基本情况 在册青年志愿者人数 累计参加服务时数 团队负责人 姓 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职 务 任职 时间 联系 方式 获奖情况 主 要 成 绩 (可另附页) 所在 系部 团总支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所在 系部 党总支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 审核 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注:“获奖情况”一栏填写协会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奖项(院级以上)。 附件4: 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社团”申报表 社团名称 会员人数 成立时间 指导老师 基 本 情 况 指导 老师 意见 ( ( (盖 章) 年 月 日 学社联意见 ( ( (盖 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5: 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姓名 民族 出生年月 年级 班级 入团时间 联系方式 事 迹 简 介 获奖 情况 所在 系部 团总支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所在 系部 党总支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 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获奖情况”一栏填写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奖项。 附件6: 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姓名 民族 出生年月 年级 班级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现任团内职务 事 迹 简 介 获奖 情况 所在 系部 团总支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所在 系部 党总支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 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获奖情况”一栏填写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奖项。 附件7: 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姓名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年级 班级 任职情况 联系方式 事 迹 简 介 获奖 情况 所在 系部 团总支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所在 系部 党总支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 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获奖情况”一栏填写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奖项。 附件8: 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十佳青年”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职位/职称 学历 学位 联系方式 工作 简历 主 要 事 迹 (可另附页) 获奖情况 所在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 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获奖情况”栏内填写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奖项。 附件9: 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部门 职务 主 要 事 迹 列出本年度指导老师对协会作出的工作指导及帮助 (可另附页) 获奖 情况 协会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学社联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 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获奖情况”一栏填写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奖项。 附件10: 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 姓名 民族 出生年月 年级班级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现任职务 主 要 事 迹 获奖 情况 学社联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 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获奖情况”一栏填写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奖项。 附件11: 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会员”申报表 姓名 民族 出生年月 年级班级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所在协会 主 要 事 迹 所在 协会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学社联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 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出生年月 职务 政治面貌 系部班级 联系方式 所在志愿者 单位 主要服务 项目内容 开展活动 起始时间 累计参加 服务时数 主 要 事 迹 (可另附材料) 获奖 情况 所在 系部 团总支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所在 系部 党总支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 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所获荣誉情况”一栏填写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奖项(以志愿服务为主)。 附件13: 2017年度湖南女子学院“志愿服务标兵”申报表 姓名 出生年月 职务 政治面貌 系部班级 联系方式 所在志愿者 单位 主要服务 项目内容 开展活动 起始时间 累计参加 服务时数 主 要 迹 事 (可另附材料) 获奖 情况 所在 系部 团总支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所在 系部 党总支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 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获奖情况”一栏填写何时、被何单位授予何奖项(以志愿服务为主)。 附件14: 2017年度各系申报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系部: 填报时间: 序号 推荐奖项类别 推荐集体(个人)名单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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