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团员是共青团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发展新团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一、发展新团员的工作方针和原则
新时期团员发展工作方针,既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大门,贯彻这一方针,团的组织在团员发展中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培养,协调发展”的原则。要坚持团员的政治标准,保证团员的政治素质,要注重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认真进行教育、培养、考察,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加强团员发展的薄弱环节,使团员数量分布和团员与青年比例趋于合理。
二、发展新团员的基本程序和手续
团章规定:“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方可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发展团员有以下基本程序:
1、确定积极分子,这是做好团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
2、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
对青年入团的培养和考察从四个方面进行。
(1)思想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号召;认真学习政治、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各项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在生产劳动中起积极作用,对国家做出一定贡献。
(3)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品德,遵纪守法:热爱集体,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热情支持好人好事,勇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4)能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周围青年一道进步。
3、接受积极分子为新团员。
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具备入团的条件,培养人应主动向团支部介绍情况,建议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团支部应本着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及时做好团员发展工作。
发展团员必须履行如下手续:
(1)凡志愿入团青年,必须向团组织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凡入团的青年,必须有本支部两名团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
(3)申请人必须认真地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4)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5)报上级团委批准,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申请人才能成为团员。
(6)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7)新团员被上级团委批准入团后,团的组织应向其颁发团员证。
三、 基层团委和支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发展新团员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发展新团员的数量和准备接受的时间,对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的具体措施。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不得发展入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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