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女子学院 “创青春” 第四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9-11-12 11:01:33  发布人:admin_tw  浏览量:418

各学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南女子学院“创青春”第四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二、大赛时间

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

三、大赛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参赛对象

1.我校2020年7月1日前在册的所有学生(专科生、本科生)均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

2.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2020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可代表原所在单位(学院)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以最终学历为准)。

五、项目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1)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上述参赛对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上述参赛对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上述参赛对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参赛形式

1.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得少于3人、不多于10人。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小组。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原则上每个团队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每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两个团队。

    2.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项目申报、运行

1.各学院团总支负责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并完成初评工作,于2019年12月9日14:00前将通过学院初评的作品、项目申报表及汇总表附件1-4)纸质版报送校团委办公室(乐学楼412办公室),电子档至校团委荣钰邮箱:249457640@qq.com校团委组织专业评委对各团队提交作品进行复赛评审,评选优秀项目进入校级前15名培育项目。

2.进入校级培育项目的团队利用寒假进一步修订完善作品,并于2020年春季开学后两周内向团委提交完善后的作品。校团委安排项目进行公开答辩展示,邀请专业评委进行评比,确定决赛获奖项目名单。

3.校团委对决赛获奖项目进行后期培训指导,并选拔优秀项目参加2020年湖南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相关要求、说明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团总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同时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使更多教师和学生了解并参与到赛活动中来,形成强大的创新创业团队,为取得好成绩奠定良好的基础。

2.各团总支要挖掘优秀作品,寻找和配备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财务团队和市场推广团队,帮助具备市场推广潜质的作品做好转型工作。

3. 本次比赛按入围决赛项目的一定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将被评为本次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4. 部分优秀参赛项目将有机会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5. 关于本次活动的相关通知、新闻、作品展示、评选结果等内容将在团委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关注。

6.校团委负责本次大赛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监督实施,并在每个阶段进行督导。联系电话:0731-82825005,联系人:荣钰。

 

附件:

1.大学生创业大赛汇总表

2.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3.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4.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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