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21-04-15 11:18:29  发布人:admin_tw  浏览量:812

各院团总支:

2020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加强对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重点,注重服务学校发展大局、把握青年需求、把握工作规律、把握青年的思想动态,努力在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提升、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谋求新突破,为学校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为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步,健康成长成才,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总支:3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19个

3.志愿服务先进集体:8个

(每学院可推荐1个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4.优秀社团:5个

(二)先进个人

1. 优秀团总支书记:3人

2.优秀共青团员:团员总数的5%

3.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团干总数的20%

4.优秀共青团员标兵:10人

(商学院、文学院、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可推荐2人,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可推荐1人)

5.优秀社团指导老师:5人

6.优秀社团干部:15人

7.优秀会员:30人

8.志愿服务标兵:10人

(商学院、文学院、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可推荐2人,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可推荐1人)

9.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注册志愿者总数的5%

二、评选条件和方法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坚持民主选举、按期换届,制度健全、执行良好,作风过硬,团组织有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整体战斗力强。

2.围绕服务学校党政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长发展需求开展团的活动。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即总支班子好、团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青年反映好),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团员青年的突击队、生力军作用,受到党政领导和青年学生一致好评。

3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活动成效明显;团总支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情况好;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觉悟。

4团的各项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团总支及团支部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成绩显著,团组织具有活力,基层工作比较活跃,工作有依托,活动有阵地,在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成效明显。

5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工作规范有序,团费收缴不到位、不及时的团总支不参加评选。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团支委职责分明,业务熟练;全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详尽、完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学习任务;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支部贯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情况好;

3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记录;

4在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中,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团内活动多,具有新意;

5抓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及文明寝室建设,措施得力,有实效;

6支部能按时交纳团费,能全面掌握团员的情况,解决同学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7.“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学院按本学院参评班级数(不包括毕业班)10%的比例推荐报校团委审批。

(三)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团队组织健全,工作认真负责。队伍组织纪律性强,服务项目明确。有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和固定的活动基地;

2.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响应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学院青年志愿者分会的号召,积极负责地做好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3.志愿者服务活动日常化,每年至少组织或参加大型志愿服务活动10次以上,队员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20小时以上。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有效果;

4.认真配合学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积极为志愿者或志愿者组织的志愿行动提供各种物质、人员、政策上的支持,为其顺利完成志愿服务作出了贡献;

5.凡为学校大型活动、重要工作或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出性服务,成绩显著,疫情期间有突出贡献,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组织优先考虑;

6.此次将评选出8个 “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含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公益性社团及班级服务团队)。

(四)优秀社团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社团活动的有关规定,社团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有明确的章程,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

3.社团有特色,定期开展活动,能够调动广大会员积极性,使广大会员受益;

4.社团发展建设取得优异成绩,在服务同学、活跃学校方面表现突出,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5.社团在学校有关部门注册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

(五)优秀团总支书记

1.所在团总支荣获2020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

2.担任团总支书记职务满一年;

3.无教学事故或其他行政纪律处分。

(六)优秀共青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团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够起表率作用;

2热心团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无故缺席现象;

3自觉交纳团费,团员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主动协助团支委的工作,认真完成团支委交给的任务;

4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顾全大局,注重个人修养;

6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所有科目无补考、重修现象;

7.思想政治素质高,积极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的学习,学习率达90%以上

8.优秀团员由团支部按本班团员数(不包括毕业班)5%的比例评选,报学院团总支初审,最后报校团委审批。

(七)优秀共青团干部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前五项;

2.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各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所有科目无重修现象;

3.工作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能够团结广大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工作成绩突出,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6.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含支委)职务满一年;

7.思想政治素质高,每期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所有课程的学习,学习率达95%以上;

8.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各学院按本学院团干部总数(不包括毕业班)20%的比例评选,报校团委审批。

(八)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前五项;

2.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无补考、重修现象,是学生学习的典范;

3.在学习、团学工作、科技创新、公益行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自强不息等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综合素质较高,在学校中有广泛影响;

4.思想政治素质高,每期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所有课程的学习,学习率达100%

5.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由各学院团总支依据评选条件推荐,报校团委审议评定。

(九)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1.所指导社团已成立一年(含一年)且无违规违纪现象;

2.所指导社团会员人数较多,社团活动丰富多彩;

3.在社团发展过程中指导过有影响力的社团活动。

(十)优秀社团干部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团结同学,无违纪现象;

2.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无重修现象;

3.热心为社团工作,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全心全意为社团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对本职工作完成好,并做出一定的成绩;

4.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5.优秀社团干部由学社联按各协会(社团)规模进行预审推荐:规模在100人以下社团推荐1人,规模在100人以上社团推荐2人,学社联预审后报校团委复审核准。

(十一)优秀会员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团结同学,无补考、重修现象及违纪现象;

2.热爱社团,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责任心强,有创新意识,表现突出;

3.对社团发展有自己的见解,并能付诸行动;

4.优秀会员由学社联按各协会(社团)规模进行预审推荐:规模在50人以下推荐1人,规模在50-100人推荐2人,规模在100人以上推荐3人,学社联预审后报校团委复审核准。

(十二)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认真履行青年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立足学生自身特点,从身边小事做起,热爱班级,团结同学,维护集体利益;

2.对志愿服务活动富有热情,对志愿者组织有深刻理解,且理论知识比较丰富;

3.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劳务奉献、智力服务和应急援助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出优秀成绩;

4.积极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优良品质;积极争做好人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事迹突出,在志愿者工作中有较高威信;

5.积极主动地倡导和组织参与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宣传青年志愿者义务奉献的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累计参加志愿者服务不少于20小时;

6.疫情期间从事志愿工作者,优先考虑;

7.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按各学院青年志愿者人数(不包括毕业班)5%比例评选,由学院团总支初审,报团委审批。

(十三)志愿服务标兵

1.符合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前五项;

2.学习刻苦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助人为乐,无私奉献。坚持从事以学雷锋为主要内容的义务志愿服务活动时间2年以上,近1年累计志愿服务时间120小时以上;

3.志愿服务事迹较突出。长期坚持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大型活动、关爱农民工子女、扶残助残、社区服务、公益行动等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志愿服务事迹感人,成效显著,具有一定榜样示范效应和影响力;

4.疫情期间有突出贡献者重点推荐。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需认真填写申报表,要求信息客观真实,表格不漏项目,文字表述准确规范,并撰写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

2.申报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志愿服务标兵的个人须提供800字以内事迹材料,校团委将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四、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本次评优属年度评优,是对我校共青团系统相关组织和个人的年度综合性评价,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申报工作。学校将对所有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严格审查把关。各团总支对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的情况要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在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天。校团委将对申报先进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严格审查,若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3.坚持正确导向。各团总支要加强宣传,自觉维护评选活动的权威性,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4各团总支于2021年4月23日17:00前将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以及各学院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公章)各一份,统一报送校团委办公室(乐学楼412办公室);所有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及各学院申报情况汇总表统一于2021年4月23日17:00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593623526@qq.com,邮件以“XX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命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附件:

1.2020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2.2020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2020年度湖南女子学院“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

4.2020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社团”申报表

5.2020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6.2020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7.2020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8.2020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申报表

9.2020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

10.2020年度湖南女子学院“优秀会员”申报表

11.2020年度湖南女子学院“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12.2020年度湖南女子学院“志愿服务标兵”申报表

13.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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