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青年志愿者及志愿服务行动的管理,全面推进我校青年志愿者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青年志愿者实行注册管理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行动的志愿者。为加强对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的管理,我校决定对青年志愿者实行注册管理。
第三条 注册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1、湖南女子职业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
2、具有奉献精神及其他参加志愿服务行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3、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每学期从事不少于5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4、遵纪守法,服从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的领导。
第四条 注册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组织的培训。
2、青年志愿者组织根据青年志愿者所从事志愿行动的需要,为参加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人身保险。
3、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6、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的权利。
7、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五条 注册志愿者的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遵守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的章程。
2、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4、自觉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5、提倡青年志愿者在校期间完成50小时以上的志愿服务。
6、青年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时需佩戴统一的青年志愿服务标识。
第六条 注册机构
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为志愿者注册机构。
第七条 注册程序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全校统一格式的《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2、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
3、申请人参加我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行动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领取“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注册志愿者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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